自四年前那起事件发生至今,公众的哀伤情绪依然浓重,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不断恶化,对于责任归属的争论从未间断,究竟应由哪个方面承担,患者不幸去世的责任究竟落在谁肩,这一疑问仍旧悬而未决。
事件缘起
2020年8月5日,刘传生在踏入61岁生日的门槛不久,便遭遇了极大的悲痛,其女刘丽在前往北京的途中不幸去世。当救护车行驶至长春市外围,超过300公里的地方,医疗人员告知氧气资源告急。面对这一困境,司机提出了两种应对方案:一是继续将遗体运送至北京进行处理;二是重新承担费用,将遗体送回长春。孙某支付了3000元费用,此笔款项确保了遗体运送工作的顺利进行,最终该遗体被成功运送至长春市的一家殡仪馆。
死亡证明难题
吉大一院明确声明,若患者在院外不幸去世,医院将无法出具死亡医学证明。因此,家属需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得联系,以获取死亡推断书。该推断书需明确标注患者死亡地点为从吉大一院转院至北京的途中,并需具体指出死因为多发性心肌炎。这种特殊情况为家属在后续事务处理过程中带来了不少麻烦。
追责发现黑救护
在调查救护车延误救治责任的进程中,家属透露了涉事救护车实际属于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。这家公司是一家尚未获得执业许可的民营医疗机构。此外,该救护车还涉及多起误导患者的事件,例如模仿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的标志、在医院内停放以及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进行商业招揽等。这些行为导致患者误以为该救护车是医院自有的车辆。
患者过敏争议点
张凤琴指出,吉大一院在刘丽成为该院医生时,未对其头孢过敏的病史给予足够重视,导致使用了头孢类抗生素,并推荐了黑救护车服务,故医院需承担相应的责任。然而,长春市卫健委回应称,刘丽在入院时否认自己有头孢过敏的历史,且她过去使用头孢的经历较为复杂,无法明确皮疹的成因是否与过敏有关。除此之外,遗体火化的问题尚未得到妥善处理,因此一审法院未能对死因作出明确判断;同时,也无法确认刘丽的离世是否与头孢类药物的过敏反应存在关联。
官司维权之路
自2019年起,该对夫妇在行政与民事层面,对医疗单位及救护车服务提供商发起了五起法律诉讼。在此之前,仁康公司因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资格,于2021年9月擅自开展医疗活动,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。张凤琴指出,尽管仁康公司在此次诉讼中失利,并被迫缴纳了六万元以上赔偿,但仍有四十八万元的赔偿款尚未得到兑现。
公司现状堪忧
天眼查数据显示,至2024年8月,仁康急救站公司遭遇法院强制执行,执行金额累计达54.5万元以上。紧接着,同年9月,该公司及其母公司均被纳入限制高消费企业名单。追溯至2022年11月,因公示信息存在缺陷,仁康急救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至 7 月 1 日,记者尝试联系该公司,但电话却被挂断。
在这起持续的医疗争议中,家属能否获得应有的赔偿及合理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。我们真诚地邀请广大读者留言,分享个人见解,为文章点赞,并予以转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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